梁超律师
梁超律师,男,毕业于郑州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刑事风险防控法律事务部主任。执业领域为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刑事辩护。京师(全国)刑委会理事、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风控委员会执行委员、河南省法学会会员、河南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律师协会刑辩律师库成员、刑事风控讲师、曾任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法制讲堂》主讲人、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司法援助中心高级研修班学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九期刑辩班(金融犯罪专题高级研修班)学员。
2009年3月开始正式执业,执业多年来,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主要执业领域为企业家刑事辩护、刑事风险防控、刑事合规。
办理的部分刑事案件(缓刑、不起诉、降档量刑):
1、河南机场集团许昌空港公司财务总监汪某萍等人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案(缓刑)
2、郑东新区管委会博学路办事处刘某华等人涉嫌受贿罪案(降档量刑)
3、河南省煤炭行业住房公积金中心余某博涉嫌滥用职权罪案(缓刑)
4、河北省政法委督办衡水某企业张某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缓刑)
5、刘某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
6、郑州市航空港区平庄村平某伟等人涉嫌破坏交通秩序罪案
7、郑州市惠济区张某迁涉嫌盗窃罪案(不起诉)
8、郑州市二七区张晴等人涉嫌抢劫案(三起行为,降档量刑至三年)
9、吴某辉涉嫌交通肇事罪(缓刑)
10、郑某涛涉嫌交通肇事罪(缓刑)
11、刘某涛涉嫌交通肇事罪(缓刑)
12、郑州出租车司机吴某智涉嫌交通肇事罪(缓刑)
13、开封市尉氏县王某科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侦查阶段撤销案件)
14、芜湖市苏某峰等人涉嫌抢劫(杀人)案(主犯,死缓)
15、长葛市谭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案(1000克冰毒、500克麻古,无期)
16、北京市朝阳区王某倩等人涉嫌诈骗罪案(侦查阶段撤销案件)
17、路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改判减刑两年。
18、苏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二审改判,减刑一年半。
19、王某某被控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涉案金额2300余万元,一审在法定最低刑确定刑期。
20、魏某被控职务侵占罪60余万元,一审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