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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字律师事务所

新疆国字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创建于1980年的乌鲁木齐市法律顾问处,1988年分立为乌鲁木齐市经济律师事务所。1998年更名为新疆国字律师事务所,原为乌鲁木齐市司法局下属的国办律师事务所。2003年由经司法厅批准转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自1994年以来,连续多年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授予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1996年12月25日被司法部确认为全国24家法律服务行业文明服务窗口之一。1997年初被司法厅确定为自治区文明服务窗口。1999年4月被司法厅评定为文明律师事务所。2000年被司法局评定为司法行政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1998年至2002年被评定为乌鲁木齐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新疆国字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5名,其中合伙律师3名,聘用律师1名,兼职律师1名。律师中有高级职称的2名,中级职称的2名。


我所转制完成后,严格依合伙协议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章程运作,以强化管理、团结合作、开拓进取、永远争先为办所宗旨;以效益管理为龙头;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结合为目标,进行了律师所的规范化经营。充分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完成了量化考核指标。


加强内部管理方面,切实加强了收案登记的管理,要按照先登记审批办理委托手续,然后参与诉讼、代理的原则,由律师事务所集中统一管理,并统一办理登记收案手续;加强了对委托手续的管理,按规定办理收案登记的人员统一管理空白手续的管理;加强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严格按照标准收取,切实履行服务内容,严禁超标准和自立乱收费,同时也不得采取不正当竟争方法,竟相压价收费揽案;认真做好案件归档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我所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了律师诚信制度,加强了律师诚信监管,逐步完善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诚信制度。通过律师诚信制度的建立,改变律师队伍中存在的对当事人委托事项敷衍塞责,玩忽懈怠,空口承诺,乱打包票,恶意欺骗当事人,骗取当事人信任,漫天收费不办事的问题。


业务特色方面,我所办理:资产重组、企业改制、非诉讼案件、证券、房地产、公司商事、劳动仲裁、经济民事、刑事等各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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