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原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 内蒙古天原律师事务所
组织形式 普通合伙 负责人 刘新明
主管机关 包头市司法局
合伙人 刘新明,布日讷,宋亿兵 许可证号 21502199710087472
执业律师数 16 专职律师数 16
兼职律师数 0 实习律师数 13
办公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轩和商务楼5号底店(九原检察院北墙)
电子邮箱 tylssws#126.com
(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 邮编 014060
电话 0472-6938328 传真 0472-515028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150000462049183J
事务所简介
内蒙古天原律师事务所于一九九七年经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市直属所。天原所经过20年的发展,现拥有五百余平米的办公场所,内设有民事部、刑事部和经济部,现注册律师十人。
天原律师具备传统及现代行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专业范围覆盖了各个主要法律领域。天原的合伙人有在司法机构及政府部门的工作经历,背景的多样性及对中国法律的精深掌握,使得天原律师有足够的能力为客户提供复杂的、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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