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中华
律师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江西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学硕士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社会经验:
先后在江西省抚州地区政法干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贵州大学(任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任副检察长)。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党委副书记。
社会兼职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金融刑法研究所所长。
荣誉奖励:
《犯罪构成及其关系论》获上海市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与实践著作三等奖(2000-2001年度);
2002年12月获中国法学会“第三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
2003年1月被上海市法学会评为“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第1名)(2003);
2009年度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 ;
2011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支持计划”。
学术成果:
《社会变迁、刑法发展与立法模式的变革》(项目号:08JJD820178)(200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空白刑法的规范解释》(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青年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渎职犯罪疑难争议问题研究》(项目号:06SFB3010)(2006年司法部课题);
《犯罪构成及不典型犯罪形态研究》(项目号:04CFX021)(200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刑法基本原则及其司法化》(项目号:01CFX008)(200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职务犯罪问题研究》(贵州省教育厅基地课题)
代表论文:
《经济犯罪的规范解释》,载《法学研究》2006年第5期;
《也论贪污罪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载《法学》2006年第7期;
《刑法目的解释和体系解释的具体运用》,载《法学评论》2006年第5期;
《渎职罪法定结果、情节在构成中的地位及既遂未遂形态之区分》,载《法学》2005年第12期;
《犯罪构成中的要件要素及犯罪形态》,载《法学》2005年第4期;
《中国当前刑事司法解释的问题及其对策”,载日本《广岛法学》第28卷第2号(2004年);
《犯罪构成要件及其相关范畴辨析》,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
《论犯罪构成要件类别的界定》,载《中国法学》2000年第6期;
《论转化犯》,载《浙江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
《论我国刑法中犯罪构成概念的再探讨——为犯罪构成‘法定说’所作论证”,载《法学评论》1999年第5期。
代表著作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疑难解析》(独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贪污贿赂罪疑难解析》(独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伤害犯罪定罪量刑案例评析》(编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
《刑法疑难争议问题与司法对策》(合著,第二作者),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伤害犯罪的定罪与量刑》(独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
《犯罪构成及其关系论》(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独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2003年再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