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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洪

基本背景:


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协会委员、成都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成都市律协律师考核管理委员会委员、成都市司法局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成都铁路公安处维稳专员。


从1999年始从事法律工作至今,担任过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建筑房地产公司、学校教育科研机构、媒体(纸媒/电视台)常年法律顾问,积累了有关依法行政、公司法人治理及法律主体风控管理的成熟经验;在民商事仲裁、诉讼及刑事辩护实例案件的历练中,掌握并具备了执业律师应有的司法诉讼应对策略及刑事案件进行有效性辩护的实用经验。


 


擅长执业领域:


民商事案件: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劳动/人事争议;工伤事故及其他重大侵权损害赔偿;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熟悉各类传统刑事案件,对职务犯罪(贪污/受贿类)、经济犯罪类合同诈骗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领域犯罪案件有着较为深厚的理论研究和辩护实战经验,其中不乏参与经办了在四川及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力的刑事案件。


 


典型案例:


办理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刘某涉嫌抢劫一案,为被告人刘某出庭辩护,提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不当,定性不准。该案经法院判决,采纳本律师提出被告人不构成抢劫罪的辩护意见,以寻衅滋事罪轻判被人有期徒刑6个月,当事人服判不上诉、检察院亦未抗诉。该判决生效后不到一周,当事人即刑满释放。


成都铁路局劳服司员工郑某与同事发生纠纷,持刀致受害人身体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郑某后被涉嫌故意伤害罪批捕。本律师受托后经与成华区检察院沟通,并积极促成郑某家属与受害人民事赔偿协商调解,取得谅解。此后,检察院采纳本辩护人意见,对郑某做出不起诉决定。郑某随即被释放,回归工作岗位。


担任四川某地级市政协主席刘某受贿近200万一案(当时受贿10万元量刑为10年以上)的辩护人,经多方努力,积极沟通和举证,论证数笔不构成受贿。法院采纳后,认定受贿金额时,有数十万元未予以认定,在量刑时从轻判处11年有期徒刑。


担任四川高院被告人卢某制造、贩卖毒品一案二审(一审成都中院判死刑立即执行),辩护律师经对案件证据予以梳理,对原审指控卢某贩卖毒品的事实提出事实不清的质疑,证据未达到死刑案件证据标准,应当留有余地。四川高院采纳本辩护人辩护意见,改判卢某为无期徒刑。


担任四川某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15家企业的实控人代某被控挪用资金3500万元,本案从侦查期间直到审判期间全程介入,极力与办案单位沟通,交涉。该案经法院审理后, 认定涉案金额为500万元,减掉了3000万元涉案数额,轻判有期徒刑4年。


2017年担任成都市首例伪造车辆行驶证(降低车辆座位数等级),少交过路

费20万余元团伙诈骗一案,辩护人提出案件事实不清,少交通行费数额证据不足,且在路政调查期间已经全部补交通行费。经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组织诉前会议,经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后,审核最终确认当事人涉案通行费数额为1万余元,被告人悉数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该案件移送法院后,当事人均获缓刑。


担任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办理上海某投资公司职员叶某涉嫌与公司共同诈骗2000万余元案,辩护律师向办案单位提出,嫌疑人主观上对公司从事诈骗业务缺乏认知,指控其与公司构成共犯,证据不足。此后,公安机关采纳辩护人意见,为叶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其他社会职务:


曾担任四川电视台SCTV-2、成都电视台、四川交通广播“红绿灯”栏目;四川产品质量报、成都晚报法制栏目特邀律师嘉宾,法制宣讲、以案说法,得到受众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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