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上海市新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傅平执业证号:23101198110343881批准时间:1981-09-23组织形式:普通合伙联系电话:62824200联系传真:52589807主管司法局:长宁区司法局通讯地址:法华镇路555号C座10楼(法华门大厦) 本站声明: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网站最新更新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 下一篇 上海市欣宏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