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
擅长领域 |
银行、票据、保险 |
工作语言 |
中文 |
教育背景 |
复旦大学,经济法学本科 |
工作经历 |
1993年1月——2000年5月,浙江五奎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00年5月——2008 年6月,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08年6月至今,浙江六和(舟山)律师事务所 二级律师、合伙人、主任 |
社会职务 |
舟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民盟舟山市委委员 舟山市政协委员 舟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奖项荣誉 |
2008年被舟山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2009年12月被政协舟山市委员会评为“参政议政积极分子”; 2011年1月被舟山市司法局评为“舟山市五佳法律服务工作者”; 2011年12月被政协舟山市委员会评为“政协2011年度参政议政积极分子”; 2012年4月被中共中共舟山市委统战部评为“民主党派特约人员工作先进个人”; 2013年1月被舟山市司法局评为“舟山市五佳法律服务工作者”; 2013年3月被中共舟山市委统战部评为“先进个人”。 |
重要案例 |
1、塞浦路斯泰姆斯船业有限公司(Tamesis Shipping Ltd) 诉浙江三家船舶企业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案 2、舟山市某船厂诉意大利BM海运集团有限公司(BM Shipping S.P.A.)船舶修理合同纠纷案 3、贺某与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海难救助合同纠纷案,该案成功打破了救助局向被救助人照单全收高额海难救助费的行业惯例,为被救助方的当事人避免了高额经济损失。 |
主要客户 |
1、舟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舟山市教育局 3、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 5、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商业银行 6、舟山市教育建设开发公司 7、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舟基(集团)有限公司 10、舟山市龙山船厂有限公司 |
主要论著 |
《 电子签名认证的责任分担 》 《海难救助费用不可照单全收》 《拖航保险法律问题初探》 《深入分析案情破解保险人拒赔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