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上海金齐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杨锴鑫执业证号:23101201530622198批准时间:2015-03-18组织形式:个人联系电话:13585756830联系传真:13585756830主管司法局:静安区司法局通讯地址:武定路555号6楼622室 本站声明: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网站最新更新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上海申泽律师事务所 下一篇 北京市盛廷(上海)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