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硕达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 内蒙古硕达律师事务所
组织形式 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李志杰
主管机关 九原区司法局
合伙人 李志杰,李慧清,赵强 许可证号 31150000MD01855756
执业律师数 8 专职律师数 8
兼职律师数 0 实习律师数 11
办公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709室
电子邮箱 shuodalvsuo#126.com
(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 邮编 014060
电话 0472-5889294 传真 0472-588929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150000MD01855756
事务所简介
内蒙古硕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8年3月12日,位于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1号天福商务广场1号楼712室。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业务是我所主要受理承办的业务之一,并代理民事、经济案件的诉讼、仲裁业务、办理刑事案件和其他非诉讼业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全部律师业务。
内蒙古硕达律师事务所秉承着“专业、专注、诚信、守德”的执业原则。贯彻“法律公正至上”和“为当事人谋取最大法律利益”的执业理念,硕达律师均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娴熟的法律技巧,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执业道德,以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满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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