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日恒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 内蒙古日恒律师事务所
组织形式 普通合伙 负责人 扈春
主管机关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合伙人 扈春,王喜军,赵元 许可证号 21508200210148716
执业律师数 23 专职律师数 22
兼职律师数 1 实习律师数 6
办公地址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歌舞团综合办公楼四楼
电子邮箱 rhlssws#163.com
(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 邮编 015000
电话 0478-8213164 传真 0478-821316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150000E35678016C
事务所简介
内蒙古日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日恒所”)是直属巴彦淖尔市司法局的合伙律师事务所。日恒所以“优质服务、信誉第一”为服务宗旨,凭借所内律师的专业特长和综合优势,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开展业务外,还从事金融、房地产、企业改制,企业破产管理、国有资产转让等法律服务。
日恒所现有执业律师18名,行政管理人员2名,且均获得国家法律职业A资格。多名律师被巴彦淖尔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多名律师分别担任巴彦淖尔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
日恒所凭借所内全体律师在职业道德和服务方面的突出表现,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信赖和认可。先后被聘为多家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承办了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多起诉讼案件,受到了有关部门和当事人的好评。日恒所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大力推广法制宣传。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信访接待工作,引导老百姓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从而化解了许多矛盾。日恒所对于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特别重视,每位职业律师每年除完成司法局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外,还需额外完成所内交办的援助案件。
2001年10月经有关部门评审,日恒所机关档案目标管理被评为自治区二级先进单位。2008年2月,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律师事务所。2016年9月被评为“十佳律师事务所”2017年10月被评为“2012-2016”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日恒律师事务所从“小作坊”式的管理向规范化、规模化律师事务所飞跃,并向着更高的目标前进。本着“坚守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理念,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饱满的工作热情,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构建中国法制和谐社会而不遗余力地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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