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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星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 合星律师事务所  

组织形式 普通合伙 负责人 张伟建 

主管机关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合伙人 张伟建,王明志,宫树林,韩刚,杨帆,吴连峰 许可证号 21501198810556711 

执业律师数 21 专职律师数 19 

兼职律师数 2 实习律师数 1 

办公地址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锡林南路9号银都大厦A座7层 

电子邮箱 hx#he-xing.cn 

(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  邮编 010020 

电话 0471-6936157 传真 0471-691458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1500004620201379 

事务所简介 

合星律师事务所(原名:呼和浩特市第一合作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合作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合众律师事务所),创立于一九八八年七月九日,是全面办理各类法律事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自建所以来,合星即以“崇法、厚德、仗义、勤勉”的服务宗旨为基本理念,以创建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为目标,力求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星的合伙人均是从事律师业务多年的资深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在办理具体案件或开展其他各类业务活动中,他们均有很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准确地理解客户的要求,务实有效地满足客户的委托事项。除合伙律师之外,合星还有学有专长的中青年律师,合星在充分发挥律师个人能力的同时并注重团队合作,为客户提供高水准的法律服务。

合星曾办理多起在全市、全区和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各类案件。由于出色的法律服务,合星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多年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这些客户涉及公用事业管理、机械制造、石油、交通运输、电力、医疗、金融、建筑、国内外贸易、房地产开发等诸多方面。

合星连续多年获司法行政目标管理工作一等奖。被授予呼和浩特市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六次,荣获集体二等功二次,集体三等功六次。被内蒙古司法厅、内蒙古律师协会授予先进律师事务所称号。一九九八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首批文明律师事务所。连续两次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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