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虹
法律本科学历,1988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
1989年开始律师执业生涯,具有二级律师(副高级)职称、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
现是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委员,被聘担任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业务方向:
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与各类仲裁案件、非诉讼法律事务。尤其是在公司、合同、融投资、房地产和工程建设方面,婚姻继承、劳动人事、交通、医疗事务方面,物权、知识产权,行政事务和政府企事业法律顾问方面具有独到的专业优势。
在专长领域,李晓虹律师利用系统的法律知识、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取得了突出的业绩。